松滋市棚户区改造计划2018-2019最新政策消息
松滋市2018年棚改项目计划管理台账
松滋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是怎样的?
松滋市棚改计划2018最新消息 松滋棚户区改造2019
1.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20%;
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
2.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用于回迁居民安置的房屋产权归棚户区居民所有,商品住房以市场价购买后确认产权。
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
个人以其出资额和企业补助取得部分产权;工矿棚户区居民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全部产权。
持有部分房屋产权的工矿棚户区居民转让棚户区改造房屋时,要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
为了防止借改造之名盲目大拆大建,《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严禁大拆大建。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
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安置补偿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指出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
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
棚改最新政策: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
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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