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女子伪造车祸报假警骗保12万 终被民警识破

2018-09-23 16:13:05  阅读 1264 次 评论 0 条
摘要:

松滋女子伪造车祸报假警骗保12万终被民警识破无力承担医疗费值得同情,但因此动了歪脑筋想通过不正当途径捞点钱支付医疗费是万万不可的。这不,就有人因此栽了跟头,将自己送进监狱。2016年6月26日下午1时左右,杨丽(化名)驾驶二轮摩托车摔倒后被送至湖北省松滋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治疗费需近3万元。无力承担此费用的杨丽,便求助小姨吴芳(化名)。吴芳找朋友杨林(化名)帮忙。主意多的杨林很快想到了一条“妙计”:利用自己在太平产险荆州中心支公司投保的私家车伪造其驾车撞杨丽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现场后,向保险公司和交

松滋女子伪造车祸报假警骗保12万终被民警识破

无力承担医疗费值得同情,但因此动了歪脑筋

想通过不正当途径捞点钱支付医疗费是万万不可的。

这不,就有人因此栽了跟头,将自己送进监狱。

2016年6月26日下午1时左右,杨丽(化名)驾驶二轮摩托车摔倒后

被送至湖北省松滋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治疗费需近3万元。

无力承担此费用的杨丽,便求助小姨吴芳(化名)。

吴芳找朋友杨林(化名)帮忙。主意多的杨林很快想到了一条“妙计”:

利用自己在太平产险荆州中心支公司投保的私家车

伪造其驾车撞杨丽摩托车的交通事故现场后,向保险公司和交管部门报案,骗取赔款。


太平产险荆州中心支公司理赔人员接到出险电话后,于次日在杨林带领下察看了住院治疗的杨丽

勘查了杨林伪造的交通事故现场。杨林获得出险记录及杨丽住院诊断证明后

向松滋市公安局刘家场派出所报案。

松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杨林、杨丽对该认定书均签字确认。

杨丽在杨林的授意下于同年10月28日取得伤残X级的司法鉴定意见书。

同年11月14日,杨林代杨丽聘请委托代理人,并在委托书上以委托人杨丽的名义签名;

次日,杨林在民事诉状文书中以原告杨丽之名签名,并向松滋法院申请立案。

民事诉讼过程中,杨林还授意他人给杨丽出具假的工作证明、租赁房租合同;

要求杨丽提供虚假的用于垫付41000元的医药费、生活费等收条7张。


2017年1月9日,在法院主持下,杨丽的委托代理人与杨林、太平产险的委托代理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约定:

一、由太平产险赔偿杨丽88041元;

二、由太平产险支付杨林39759元。

调解协议履行后,杨丽将银行卡内的40041元钱转入其另外一张银行卡内,余额48000元由杨林支取。

杨林还以吴芳家庭经济状况差为由要求杨丽向其支付10000元。

至此,杨林分得太平产险赔偿款97759元,杨丽分得太平产险赔偿款30041元,共127800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3月,太平产险接到相关举报

在整理理赔卷宗时,发现这起理赔案件有“蹊跷”,怀疑存在骗保情况,便向荆州市公安局报案。

接到报案后,荆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高度重视,指定松滋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同时,为了保证案件质量,委派专人进行案件督办。

在立案侦查过程中,杨林得知杨丽已被刑事拘留,迫于压力

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目前松滋市人民法院根据杨林、杨丽有自首和全额退赃情节

依法对杨林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杨丽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近年来,保险欺诈案件呈现多发趋势,且作案手段更加隐蔽。

荆州市公安局联合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警保协作机制,开展打击保险欺诈工作以来

成效显著,目前结案15起,拘留1人,刑拘5人,3人判刑,追回直接经济损失17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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